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印刷品的制度,以及印刷品的要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所列“五项管理制度”,即:印刷品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残次品销毁制度。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所列“五项管理制度”,即:印刷品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二十一条 印刷出版物实行印制合同制度。出版物的每一个印刷品种,委托印刷单位和承接印刷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制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版、印刷、发行的管理,以促进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人民对科学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定。
该条理规定: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维护出版者和出版物印刷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印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1、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3、第七条 印刷品交付制度。要求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活动完成后,应当依法履行印刷品交付手续,将委托印刷的成品全部交付委托人,不得擅自留存。第八条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4、明确印刷经营许可证不得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3)要求出版物印刷企业留存出版物样本2年,以便于对印刷企业印刷出版物活动的事后监督。
关于印刷品的制度,以及印刷品的要求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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